贪嗔痴戒定慧(贪,嗔,痴,各代表着什么样的人性)
应用介绍
贪是指染著于色、声、香、味、触等五欲之境而不离的心理活动。贪是由对事物的喜好而产生无厌足地追求、占有的心理欲望,
嗔又作嗔怒、嗔恚等,指仇视、怨恨和损害他人的心理,或者诋毁、抹黑其他宗教等等行为。嗔是由对众生或事物的厌恶而产生愤恨、恼怒的心理和情绪。
痴又作无明。指心性迷暗,愚昧无知。痴既为一切烦恼之所依,因而自然也就成了根本烦恼之一。而且它是随顺其他诸根本烦恼共同起着作用。
扩展资料:
人类的种种苦难(如烦恼、争斗等)主要来源于自身的贪欲心、怒心、愚痴心,即所谓“三毒”。是人类身、口、意等一切恶行的根源。
贪欲是对名声、财物等自己所爱好的东西没有满足的一种精神作用;怒是对不合自己意思的憎恨,从而使自己身心不得安宁的一种精神作用;愚痴是指愚昧无知、不明事理的一种精神作用。
这些精神作用的扩张,使得人类相互间争夺不已、仇恨不已,以至永远不知道解脱苦难的真正道路在哪里。佛陀教导我们要“勤修戒定慧,息灭贪嗔痴”,就是要人们通过戒定慧的自我修养,去除贪欲心、怒心、愚痴心,净化自己的心灵。
而在具体实践上,则要人们以布施转化贪欲心,以慈悲转化怒心,以智慧转化愚痴心。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