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作业证有哪些种类)
应用介绍
1、电工作业: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
2、焊接热切割:指运用焊接或者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不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有关作业)。
3、制冷与空调作业:指对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安装与修理的作业。
4、煤矿安全作业:从事煤矿井下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巡检、维修和故障处理,保证本班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的作业。
5、危险化学品:指从事危险化工工艺过程操作及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维修、维护的作业。
6、烟花爆竹:指从事烟花爆竹生产、储存中的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搬运等危险工序的作业。
相关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满6年需要重新考核换证。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