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分类(安全生产一般事故由哪个部门出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
应用介绍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分为:(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企业发生一般事故的情况较多。对于一般事故是由事故发生所在地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一般都是安监局)牵头向当地政府申请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组通常由当地安监局、行业主管部门、检察机关、工会等单位组成。依据调查结果由事故调查组(通常都是安监局代拟草)依法做出事故调查报告,报政府审批。对于一般事故在未违反《完全生产法》特定条款的前提下,通常会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做出处罚,一般不会涉及刑法,通常是行政处罚。而对于一般以上事故一般都会涉及刑法。
上一篇:河北衡水区号(衡水区号是多少)
下一篇:高效风湿定(高效风湿定胶囊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