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积金提取(杭州市公积金提取规则)
应用介绍
杭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则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含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4、离休、退休(退职);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6、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
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9、出国、出境定居;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