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第四十条(签了五年的聘任合同,还未到期,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怎么维权)
应用介绍
针对这种情况,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能否维权以及如何维权,要分为具体情况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比如以员工严重违纪为由辞退员工,如果公司证据确凿,那公司是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但公司要想完全合法,还要符合以下几点:
1、公司的规章制度经过民主制定程序和公示,并告知你本人(培训记录)。
2、公司要有严重违纪的有效证据。
这种情况即便公司证据确凿,也是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按照工龄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补偿金,就是我们说的“N”,另外还要提前30天通知员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就是我们说的“+1”。但要完全符合流程还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除了制度本身合法和流程外,公司要有员工不胜任当前岗位的证据,比如绩效考核记录(考核记录合不合法,参照上一条的)
2、证明不胜任岗位后,公司要对员工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岗位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首先是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不合法,其次是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不合法。
1、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不合法,就是该理由在劳动合同法里没有依据。
2、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不合法,就是制度条款是否合法、辞退程序是否合法(比如有没通知工会)、证据是否充分等等。
如果以上有一条不符合,则就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个赔偿金是相当于两倍的经济补偿金,就是我们说的“2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