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原则(依法行政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应用介绍
基本内容:
(一)行政主体合法。行政主体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并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条件。该项内容包括行政机关和其他行政公务组织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地位、资格和组织条件。如果进行行政活动的主体不是依法成立的或者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其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行政权的取得和行使合法。具体包括:一是行政权的取得必须有法律依据。行政机关的权力不是固有的,而是来源于人民,由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赋予的;二是行政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内容包括行政活动必须有法律法规的依据,否则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权利义务的行为;行政活动必须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活动,越权无效;行政主体不仅有消极的义务遵守法律的规定,而且要积极地采取行动或措施保证法律规范的实施;行政行为不仅要符合实体规定,也要遵守程序性规定。
(三)行使行政权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权责统一。具体包括:一是,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相统一;二是,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相一致;三是,责任与违法相对应,违法必须受追究;四是,基于行政主体的地位和公务的要求,行政公务人员还有一种道义上的责任,如对公务员的纪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