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澳门科技大学研究生会计专硕申请条件)
应用介绍
1. 报读硕士学位课程者,须具有学士学位或经澳门大学认可的同等学历,且亦可被要求具有其他知识或专业经验。
2. 除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课程外(报读此课程需有三年全职工作经验),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报读所有其他课程。
3. 成功被录取的学生只获临时录取,待取得学士学位毕业资格及总成绩达到有关学院的要求后,将获正式录取。
4. 申请人学士学位毕业总平均分达到相等于* C 或以上之成绩。(法学院课程除外)
相等于4分制GPA之2.3分,20分制之14分或100分制之7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