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的起诉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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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工作及学习时,常有人受到意外伤害,包括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安全事故、产品质量问题等造成的人身损害,还包括饲养的犬只对人身的伤害。本人简短回答网友所提问题人身伤害案件赔,仅供网友参考。
一、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程序
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应向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侵权人赔偿。人身损害数额计算时,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项目要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数额是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比如,一名北京市民驾驶机动车在甘肃省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当地居民人身损害。北京市基层人民法院和肇事地甘肃省基层人民法院此案均有管辖权。北京市经济发展要比甘肃省发达很多,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相差巨大,计算应得人身损害数额也相距甚远,律师一般建议当事人选择赔偿数额计算较大的北京法院起诉。
受害人起诉之前应当先进行伤残鉴定。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病情稳定,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是人身损害赔偿的依据,是计算伤残补偿金的标准。
受害人计算损害发生后造成的损失数额,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精神损失费,鉴定为伤残的,还应计算伤残补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如果死亡的另加丧葬费,死亡补偿金替换伤残补偿金。
原告向法院起诉,法院立案庭认为原告起诉符合立案规定的,依法办理立案登记,案件移交给民事审判庭,合议庭组成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等法律文书,案件进入审理阶段。有的被告在原告起诉之前,为了逃避履行生效法院判决而恶意转移财产,原告可以诉前或诉讼保全略多于索赔数额的被告财产。法院开庭审判后,一方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后判决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
《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该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法通则》第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的说明》中对《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的关系作了说明:“《民法总则》草案通过后暂不废止《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规定不一致的,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的内容,《民法总则》没有相应规定,不存在适用《民法总则》的条件。《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仍应适用。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诉讼时效期间从受害者损失固定之日起算即:①对受害人伤情不严重未构成伤残的案件,以受害人出院之日为损失固定之日;②对受害人伤情严重并构成伤残的案件,受害人出院或遵医嘱休息完毕后及时进行鉴定,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书之日为损失固定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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