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二次报销的条件(广东大病二次报销标准)
应用介绍
经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的费用超过大病保险的起付线标准,那么超出部分的费用就能用大病保险进行第二次报销。2020年广州大病保险的起付线为1.8万元(困难人群的起付线为3500元),每年最高可报销40万元(连续参保2年以上最高可报45万元)。报销比例采用阶梯式赔付规则如下:
1、普通居民
个人自付费用在1.8万元-3.6万元(含)之间,按60%报销;个人自付费用在3.6万元-25.8万元(含)之间,按75%报销;个人自付费用在25.8万元以上,按90%报销。
2、困难人群
个人自付费用在3500元-25.8万元(含)之间,按80%报销;个人自付费用在25.8万元以上,按90%报销。
大病医疗险可以补充基本医保,可在一定程度上完善参保人的医疗待遇。各地区参加大病保险的方式不同,有的地区直接附加在基本医疗一起投保,而有的地区则需要单独投保,具体以当地医保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