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金估算(流动资金需求中自有资金如何测算)
应用介绍
银监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暫行办法》出台后,对银行客户经理对企业流动资金需求的测算带来一定影响,有的很多企业测算出负数,与实际不符。如何如测算呢?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暫行办法》中给了参考方法: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
一、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
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现金、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在调查基础上,预测各项资金周转时间变化,合理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在实际测算中,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可参考如下公式:
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二、估算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将估算出的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量扣除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其他融资,即可估算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
测算不准(出现负数)的原因分析:
1监会出台的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测算公式,完全是建立在理想企业财务报表基础上的,也就是除了公式中所考虑到的存货、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科目,其他的流动项目如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其他应收、应付票据、其他应付、应付薪酬、应付税金等在报表中占比极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