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的形式(买房子交了一万定金,签了合同后又不想买了,要付总房款24%的违约金,这合理吗)
应用介绍
只是签订了购房合同,同时只支付了1万定金,而没有支付总房款24%的首付款的话,。。
要有思想准备:最多损失1万元。不承担所谓的24%违约金。因为仅仅只缴纳了定金而不是购房款。
要是法律武器运用得当的话,可以退回1万定金,只支付卖方的材料损失费。
1.不能支付24%违约金,因为根据房屋买卖行规,没有支付总房价的24%款-30%款给卖方时,从另一个层面表示,买方买房还在犹豫期。(所以不应该承担支付卖方的所谓的24%的违约金)。但同时为了表示买方买房的诚意,所以买房愿意在买卖条约公平/公证/权益与义务相等的情况之下,交纳定金1万元。
2.这里要指出的是,条约是谁定立的,假如条约仅仅是卖方定立而买房仅仅是签字表示认同的话,则条约可能存在对买方不公平的可能,假如条约是开放商定立的话,则条约有可能存在霸王条款,假如条约是房屋买卖中介机构定立的话,则中介机构有碍于中介机构的收益状况,有可能存在偏袒卖方的可能。
假如条约的定立有以上(1.2.)情况的话,买方不但可以向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要求买方不承担所谓卖方提出的支付24%违约款同时因为条约的定立时存在有明显霸王条款嫌疑和条约的定立没有体现买方的权利,为由,要求退回1万定金。但是买方愿意支付卖方在整个过程相应的材料损失费。
最多损失1万元。不承担所谓的24%违约金。因为仅仅只缴纳了定金而不是购房款。
理由充分的话,可以退回1万定金,只支付卖方的材料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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