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功能区规划(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应用介绍
十八届三中全会在部署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时提出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任务,并提出如下措施。
一要科学划定生态红线。要结合贯彻落实《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积极开展研究论证,尽快形成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的完整方案。
生态红线的划定必须要有严谨的科学依据,否则将给未来发展带来很大不确定性。加快研究出台生态红线划定技术规范,制定生态红线管理办法,根据生态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加快完成各项保护区的生态红线具体划定,将生态功能保护和恢复任务落实到地块,形成点上开发、面上保护的区域发展空间结构。
其中落地问题至关重要且具有较大难度,关键就在于积极寻找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平衡点。
二是要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要把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辖区生态环境质量负责、各部门对本行业和本系统生态环境保护负责的责任制落到实处。
明确资源开发单位、法人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实行严格的考核、奖罚制度。对于严格履行职责,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失职、渎职,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照有关法律法规赔偿并终身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