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请教下,把公司的供应商联系方式给别人算泄露商业机密吗)
应用介绍
商业机密在法律上来说也叫商业秘密,是否构成泄露商业机密,我们要了解商业秘密的定义以及商业秘密所涵盖的内容谁什么。
第一,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
第二,商业秘密是指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关于泄露商业秘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都有明确规定。可以看出,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这是商业秘密的首要构成要件,也是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很显然,供应商的联系方式,可以在采购黄页或者公司员工的通讯录里面都可以看到,显然是不构成泄露商业机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