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险于明火(简述学生安全管理的原则)
应用介绍
1、以人为本, 依法教育
学生是安全教育与管理活动的主体,是教育与管理的对象和主要参与者。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必须以学生为中心,适应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成长的需要,一切教育和管理的内容与方法必须有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将学生培养成为祖国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同时,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还必须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依法教育,依法管理。
2、预防为主,教育先行
预防为主,教育先行,是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的基本方针。“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等名言警句充分说明了预防工作的重要性。在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的过程中,只有做好预防工作,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学生人身、财物受到的侵害。但是预防工作必须以教育为先导,让学生明确预防工作的目的、意义、作用和方法,重视预防工作。预防方法与技能的传授,需要教育来实现;同时安全教育本身就是一种预防措施,在安全防范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
3、明确责任,管教结合
明确责任,管教结合,即在安全教育与管理过程中,学校要将教育与管理的职能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将这项工作落实到实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学校对此项工作负有领导责任,有关部门和群众组织要主动配合,同时要落实目标考核责任制,由一名校领导负责,并落实到年级和班级;二是学校要积极组织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三是要建章立制,严格管理,搞好日常防范工作。
4、实事求是,妥善处理。
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与管理要从学生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出发,力求贴近生活,不能好高骛远,脱离实际,要由现实感和亲切感,让学生易于接受。对于学生中暴露出来的安全问题、事件和事故,要慎重处理,既不能姑息迁就,也不能一棒子打死,要在查清真相、准确定性、找出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本着教育、挽救的精神,合情合理、合法的妥善处理。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安全服务体系的构成;日常安全防范知识,包括人身安全知识、财产安全知识、消防安全常识、交通与旅行安全知识、计算机信息与网络安全知识等;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维护国家安全的知识;社会交往活动中常遇见的安全问题与应对措施;学生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及如何做好心理调适工作;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的教育;学生违法犯罪的原因探讨与预防违法犯罪的措施;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知识产权和保险等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