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选项中哪个是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行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口头吗)
应用介绍
不矛盾。
首先没有书面复议原则,是书面审查原则。其次,书面审查原则是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复议采取的处理方法,与复议提出方式无关。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 【复议审查原则】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行政复议;可以通过当面递交、邮寄、传真等方式书面申请行政复议;有条件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受理电子邮件形式提出的申请。
扩展资料
行政复议是依申请行为。它以行政相对人主动提起为前提,即相对人不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不能主动管辖。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申请复议范围。
5.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根据《行政复议法》第9条和第16条的规定,申请复议还须符合下列程序条件:
1)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
2)申请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复议。
复议受理:
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后,行政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四项:
1.申请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2.申请是否属于重复申请。
3.案件是否已由人民法院受理。
4.申请手续是否完备。
行政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后,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对复议申请分别作以下处理:
1)复议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应予受理。
2)复议申请符合其他法定条件,但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受理的,应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
3)复议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和相应的处理方式,而不能简单地一退了之。
参考资料来源:
下一篇:堂吉诃德(堂吉诃德的作品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