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职工权益的两个基本机制是(市总工会是做什么的)
应用介绍
市总工会是全市地方总工会和市级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区总工作思路,贯彻执行全市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确定的方针和做出的决议,领导全市工会工作。
(二)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三)围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监督和协助行政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的法规和标准,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为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和有关工会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指导基层工会协助党委、政府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
(五)监督、检查市总机关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协助市委、市政府做好全国、自治区(省、部)、市劳模的评选、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国、省、自治区、市“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推荐和管理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做好市劳模表彰工作;负责市“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表彰工作。
(七)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参与研究制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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