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光电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两项重要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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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奥普光电发布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报告显示,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通知所载明的提案进行了表决。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进行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流通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
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合并统计结果,经北京安生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支付现金购买长春长光宇航复合材料有限公司4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24,280,2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73%;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1%;弃权58,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6%。表决结果为通过。
(注:出席现场会议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薛栋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26,093,6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1%;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