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组价)
应用介绍
组价公式:[12×2000×(1+10%)+1000]÷(1-20%)分母项(1-20%)即(1-消费税税率),就已经把应纳消费税计入组成计税价格当中了。
如果不除以(1-20%),即不含从价征收的消费税价格的增值税:
[12×2000×(1+10%)+1000]×17%=4658元
再加上从价征收的消费税部分的增值税:
6850X17%=1164.50元
应纳增值税:4658+1164.50=5822.50元
结果是相同的。
所以答案没有问题,组价已将从价征收的消费税6850元包括在内。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