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与子公司法律地位的区别所在)
应用介绍
开宗明义,分公司和子公司由于出资不同,各自的法律地位也不同。
关于分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且不具有法人资格。”
关于子公司
子公司,即一定数额的股份被母公司持有并加以控制的公司。
一般而言,如果母公司控股比例达到50%以上,可以称为"绝对控股";如果母公司控股比例在所有股东中最高,但又不超过50%,可以称为“相对控股”。
公司法关于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
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分公司则不具有独立的民事和商事主体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
2、称谓不同。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名称,子公司有自己独立的名称。
3、独立性不同。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在法律上其意志是独立的,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能进行直接的命令指挥。分公司作为本公司的分支机构,其业务的执行、资金的调动完全受制于本公司。
4、财产关系不同。
在财产关系结构上,子公司虽然有母公司的参与,但仍有属于自己的财产。分公司的财产则全属于本公司,是本公司财产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如何选择
那么,企业在设立下属分支机构时,到底该设立分公司,还是子公司呢?
实践中,我们首先需要注意以下2点:
(1)开办初期,下属企业可能发生亏损的情况。若设立分公司,因其与总公司“合并报表”冲减总公司的利润,可以减少应税所得,少缴所得税(而若设立子公司,就没有这项好处)。
(2)如果下属企业在开设后不长的时间内就可能盈利,或能很快扭亏为盈,那么设立子公司就比较适宜。不仅可以得到作为独立法人经营的便利之处,还可以享受未分配利润递延纳税的好处。
因此,对于设立哪种组织形式,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判断。
此外,按照税法规定,当总机构享受税收优惠而分支机构不享受优惠时,可以选择总分公司模式,使分支机构也享受到税收优惠待遇。
而如果分公司所在地有税收优惠政策,则当分公司开始盈利后,可以变更注册分公司为子公司,享受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这样会收到较好的纳税效果。
分公司或子公司企业如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如果无特别的区域限制和要求,可以在税收优惠区成立分公司
目前我国的西部大开发或者少数民族自治区都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将企业注册到有税收政策的税收优惠区,不仅最节税而且合理合法。
案例分析:
某实业公司在税收优惠区成立分(子)公司为例:
假设2020年,实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1000万元,对企业的扶持数额如下:
增值税奖励1000*50%*50%=250万
企业所得税奖励1000*40%*50%=200万
2000万税收,可获得450万的扶持奖励